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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首贷)办理通知
一、贷款对象
具有古浪县户籍,往年未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有权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本专科(含高职)学生。
二、日程安排
日 期
事 项
8月25日(下午)
登记:由学生或家长持户口簿、学生证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到古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登记。
8月26日—8月31日
调查核实:对登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
9月1日
签订合同: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办理贷款手续。
三、贷款政策
详见教育局大楼入口通道东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栏》。
四、申贷程序
1.贷款申请
(1)个人注册: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妥善保存账户名和登录密码。
(2)在线申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
2.资料提交
(1)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并打印的《申请表》一份(由贷款学生本人提前打印)。《申请表》中资格审查情况栏公章由借款学生所在村(居)委会加盖(9月1日前完成)。
(2)学生和家长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临时身份证无效)。
(3)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再同一户口簿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费和住宿费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签订合同
(1)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到场,经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当场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签订合同,一经发现,取消贷款资格。
(2)签订合同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由借款学生连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4.回执确认
开校报到后,借款学生持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及时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回执录入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过期将视同学生自动放弃本年度贷款申请。
5.贷款审批和发放
贷款申请经省资助中心和省开发银行审核通过后,省开发银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再从个人支付宝账户归集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同时通过短信、邮件通知借款学生。
五、注意事项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学生必须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从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的《申请表》不得再做任何修改,须直接打印。
2.借款学生要妥善保存受理证明下方的“支付宝和学生在线系统登陆账号密码条”,并按要求及时修改、保存密码。(特别重要)
3.借款学生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有关信息,特别是要做好联系电话的更新。系统会自动记录贷款学生登录维护系统情况,对于登录次数少于两次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受到影响。
4.古浪县被列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化合同试点县,因我县贷款学生人数众多,资助中心日工作量非常大,为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能够在有限工作时间内完成,请贷款学生或家长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前来办理,不要无故提前或推迟。
5.请关注古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古浪学生资助”,及时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及申办、还款事项。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咨询电话:0935—5128299
古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